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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你妖僧之格里戈里・葉菲莫維奇・拉斯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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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你妖僧之格里戈里・葉菲莫維奇・拉斯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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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說兩句

法律,是由憲法明文規定,授權國家行使[1],從而規範個人、組織、公司以及國家行為之規範。法律是一系列的規範,通常需要經由來落實[2]。但在不同的地方,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。其中一種區分法,便是分為歐陸法系英美法系兩種。部分國家則會以該國的宗教法為其法律的基礎。

學者自許多角度研究法律,包括從法制史哲學,或從如經濟學社會學社會科學面探討。法律研究,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正義等問題的解答。

在典型的五權分立國家中,立法、解釋法律、執法之核心機關為憲法明定的五大機關:公正不倚的司法機關、民主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,選賢舉能的考試機關以及有效的監察機關。而官僚軍事警力則為執行法律,並且是讓法律為國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。除此之外,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,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,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亦不可或缺。

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:「法治比任何人的統治來得更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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